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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语言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语言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学校制定了《北京语言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北京语言大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细则》,经2020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语言大学

2020年4月30日

北京语言大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2020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和前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培养全校师生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改善生活环境,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治理影响我校师生健康的危害因素,提升我校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全面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二、总体原则

(一)为加强校园垃圾精细化管理,强化源头减量,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校园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流程和细则,建设节约型绿色校园。

(二)本工作方案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相

关要求制定。

(三)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承担公民责任,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做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和倡行者。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校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信息化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国际学生管理处、财务处、资产处、离退休工作处(居民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

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集团。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1.后勤服务集团

(1)负责垃圾分类整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承担学校垃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北京语言大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相关细则;

(2)对校内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面向校内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建垃圾分类工作督导队伍;

(3)统筹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负责校园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运输及校内生活垃圾站的管理。

2.学校办公室

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总协调。3.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相关宣传工作,会同后勤服务集团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建设专题网页。

4.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国际学生管理处

(1)负责组织面向教职工和中外学生垃圾分类教育、动员,开展相关学生活动,协助垃圾分类工作。

(2)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纳入日常考核考评。

5.离退休工作处(居民管理处)

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和社区居民的教育管理工作,对接学院路街道针对社区的工作任务。

6.财务处

为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7.资产处

负责学校可回收废旧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8.校医院

负责医疗垃圾和过期药品的处置工作。9.保卫处

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身份确认和证据提存,并对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生的

突发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除配置必要的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外,还要统筹推进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校园宣传动员、细化源头减量措施等工作。垃圾分类工作没有旁观者,全校师生都应该成为参与者,因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意识。

(二)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开展立德树人健康教育垃圾分类是“行胜于言”的生动实践,推动垃圾分类,

必须与“育人”目标结合起来,赋予“立德树人”的深刻含义。以垃圾分类为载体,推动师生法治教育、绿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个人文明水平。

(三)充分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与全校师生的健康生活紧密相关,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是疫情期间保护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摒弃不良的卫生习惯,治理容易滋生细菌病毒的重点部位和场所。

附件:《北京语言大学垃圾分类实施细则》

附件

北京语言大学垃圾分类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制定。

一、分类标准及要求

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2.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

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

(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主要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5.其他情况

(1)医院医疗垃圾要单独设置相应收集容器,按照医疗垃圾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2)学校、科研院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二、容器设置和管理要求

1.教学、办公区

(1)教学、办公区一层配置一到二组四类垃圾收容器,其余各楼层每层配置可回收、其他垃圾收容器。每个办公室内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教室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2)各单位应集中设置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定期联系各楼保洁人员上门回收。

2.学生宿舍

按照学生宿舍区分布集中设置若干处四类垃圾集散点,每个学生宿舍增配厨余、其他垃圾收容器,严禁混装。

3.食堂、餐厅

(1)食品加工区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品包装物等,设置专用容器收集煎炸废油。配置油水分离装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对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分离收集。通过采用控水、控杂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

(2)用餐区在餐具集中回收处成组设置可回收、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予以明确指引。

4.经营性商铺

根据垃圾产生类别,配置相应垃圾收容器。5.校园道路

利用现有垃圾桶,重新张贴可回收、其他垃圾两类标签。

三、投放与收运

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分类要求定点投放各类垃圾,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投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1.教学、办公区域

各楼服务管理单位应监督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垃圾,各楼层垃圾桶由保洁员及时收集,同时放置到指定位置,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2.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内设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学生应及时投放至集中垃圾集散分类点。

3.食堂餐厅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倒入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对接专业公司日产日清,其他垃圾运送至学校垃圾楼。

4.校内经营单位

校内经营单位生活垃圾自产自清,分类收集后送至学校垃圾楼,不得随意将垃圾倾倒、堆放。

5.校园道路

校园道路垃圾由后勤服务集团物业中心负责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的时间和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6.集中收集、运输单位

集中收集、运输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校外单位开展收运工作。

四、源头减量

1.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纸杯。

2.鼓励到食堂用餐,鼓励外带时自带餐具,校内食堂和 餐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不得无偿提供一次性餐具。3.食堂和餐饮场所应该张贴节俭标识,提醒师生按需打

饭、菜,减少浪费。校内快递经营单位应鼓励包装循环使用,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

4.各单位应提高限制物品置换和再使用效率。学校鼓励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探索垃圾源头减量的新方式。

五、奖惩措施

1.学校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 期考评,对于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学校将根据监督考评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积

极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对于随意倾倒、投放垃圾的个人,第一次在所在单位进行通报,第二次全校通报,第三次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事项

1.废旧家具和设备等大件垃圾应按照资产管理处规定单独堆放,由资产管理处及时清运处理;大件设备外包装由设备采购单位及时处理。

2.除上述垃圾之外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外运,相关工作由学校基建处和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监督管理。

3.本细则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解释。